●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年貨節禮
●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
●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公車
●嚴禁在春節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煙花爆竹
元旦春節臨近,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通知精神,省紀委印發《關于嚴明元旦春節期間黨風廉政紀律要求的通知》,重申并提出節日期間的黨風廉政紀律要求。
“12條嚴禁”狠剎節日“歪風”
《通知》指出,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土特產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嚴禁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各種購物券(卡);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嚴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訪、送禮、宴請,或者以匯報會的形式搞聯誼等;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發放獎金、津貼、補貼、實物;嚴禁違反規定收受各類禮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或者將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公車或者將公車外借他人使用;嚴禁違反規定組織達標評比、檢查考核和節日慶典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參與賭博活動;嚴禁黨政機關在春節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煙花爆竹等擾民行為。
主要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
《通知》指出,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把嚴格執行元旦春節期間紀律規定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反對“四風”一系列具體要求結合起來,立即組織傳達學習,作出安排部署,做到領導機關帶頭、各級領導帶頭、黨員干部帶頭,勤儉節約、移風易俗,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紀律規定,管好班子和干部職工隊伍,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堅決防止變換名目、手法,打折扣、作選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用剛性約束保證各項紀律規定執行。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涉嫌違紀違規款物,一律按規定收繳。
對違規違紀行為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通知》強調,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內部發現問題機制,及時發現、堅決制止、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加強與財政、審計、稅務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繼續通過集中檢查、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和設立舉報電話、開通網絡舉報、受理來信來訪等形式,強化執紀監督。要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監督和查處不力的,也要進行嚴肅問責,一并通報曝光。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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