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株洲市國投集團中介機構選聘管理制度(試行)》要求,現針對XX項目投資向社會公開選聘以下中介機構:財務顧問、法律盡調機構和財務盡調機構。
一、選聘資格
1.所在機構依法設立,具有相關執業資質,連續執業3年以上。
2.擬聘機構具備資質證書,從事三年以上上市公司資本運作業務,申報主體的項目承辦團隊獨自(不含關聯事務所)承辦過4起以上IPO或上市公司資本運作的保薦、財務顧問、法律或審計服務,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資本運作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財務顧問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具有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獨立財務顧問業務資格。
3.所在機構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架構、完善的質量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4.所在機構資產規模、專業人員數量、業績等指標在同行業中具有比較優勢。
5.擬聘機構擁護、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熟悉公司業務。
6.擬聘機構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最近三年比選機構的團隊成員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或其他行政處罰。
7.擬聘機構近三年內,未出現因履職不力造成敗訴或裁定不利,或未出現因履職不力列入公司負面清單的情形。
二、選聘程序
1.報名。符合公告選聘資格的中介機構在公告規定的期間內報名,并按要求提交有關資料。
2.公司審核。公司相關部門根據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并完成相關決策流程,并根據綜合評分確定擬聘中介機構。
3.簽訂相關合同。決策主體完成審批后,與機構簽署《聘用合同》。
三、資料提交要求
詳見附件《響應文件》,以上資料均需加蓋機構紅色公章。
四、服務內容
對某XX項目進行盡調,并出具相關書面報告及提供專業服務。
1.財務顧問工作內容:對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詳盡的全方位盡調,出具《盡職調查報告》、《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等,針對單一項目提供全面的資本運作服務。
2.專項法律顧問工作內容:對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詳盡的法律盡調,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等,針對單一項目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包含各類協議的起草和談判。
3.專項財務顧問工作內容:對公司及其子公司進行詳盡的財務盡調,出具《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等,針對單一項目提供全面的財務相關服務。
五、報名文件提交
提交報名文件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23日17時,提交地址為株洲市天元區森林路268號5樓,聯系人:卓先生,電話:18073119117,郵編:412007。